青岛市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12/22 18:00:20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项目(监理) | ||
| 工程地点: | 李村河北岸、挡潮闸以东,胶州湾大桥收费站以西 |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20%企业自筹,80%银行贷款 |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监理 | 建筑物级别: | Ⅰ类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655210000元 | 工程造价: | 535000000元 |
| 工程规模: | 2.19公顷 | ||
| 项目批复文号: | 青发改投资核[2023]16号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李村河北岸水务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蓝青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18669797851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李村河北岸水务有限公司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蓝青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8669797851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刘妙英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8760989 |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2311-370200-04-01-267619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2.19公顷。采用全地下方式建设,处理规模5万吨/日,出水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尾水作为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等。建设全地下污水处理厂箱体1座,包括预处理单元、生物脱氮除磷单元、膜处理单元、脱水污泥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电气仪表、除臭、采暖通风、变配电间、厂区绿化、河道驳岸等。 2.招标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 |||||||||||
| 招标范围: | |||||||||||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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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投标的企业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义务、监理人员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委派; 3、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标段要求 不划分标段。 |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 七 、评标办法 | |||||||||||
| 综合评估法 |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1-12 14:00 |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1-12 14:00 | ||||||||
| 十二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蓝青,联系电话:18669797851,邮箱:lchbasw@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团岛三路8号 |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 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 传真:/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240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