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答疑回复(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的答疑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2.1商务部分业绩(5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后,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每额外提供一个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工矿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160万及以上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业主单位出具的评价书。业绩、发票存根、评价书需一一对应。以上资料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0-5分) 请问:合同约定只有服务单价,合同中无固定总金额;提供160万以上金额发票可不可以 回复:招标文件第一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业绩: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至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为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单一工矿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单个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该业绩是指:1.“单一工矿企业”不包括总(集团)公司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标人为总(集团)公司下属若干分公司或其控(参)股的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单个合同期限为壹年(12个月)。 为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单一工矿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若该服务合同无固定总金额,提供在一个合同期内(12 个月)且总金额为 160 万及以上的发票视为符合业绩的资格条件和得分条件。若合同期限为贰年(24 个月)及以上,所提供发票总金额折算为壹年(12 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不低于 160 万。 招标人: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