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部新建及整修阳光晾衣房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JKFDWE-G1008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控制价: 930842.00 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元,暂列金额: / 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说明包含的所有内容,承包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为改善晾晒衣物条件,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新建阳光晾衣房1座,维修老旧晾衣房5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区、西青区)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直接参股企业(即投标人上一级股东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非外资(含港澳台)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须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8)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9)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查询页面截图】(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登记
6.1 潜在投标人可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上午09:00-下午17:00),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进行网上注册(https://www.gdebidding.com/zczn/33210.jhtml)(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020-61857650或020-66341904,朱小姐或易小姐);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缴费及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10)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复印件;
(11)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2)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说明:以上要求为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判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8号楼弘源·丰恒大厦13层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8号楼弘源·丰恒大厦13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媒介上发布。
十、成交办法
此次项目,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全程录音录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名次;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十一、联系方式
11.1 采购单位:某部
11.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7-83219255、0757-83210139
电子邮箱:2090922507@qq.com(如电话临时无人接听,请将咨询事项发送邮件至本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会尽快回复)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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