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 [2023]74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涞水县赵各庄镇等乡镇
2.1.2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主要对蔡家井水库山洪沟河道清淤9836m,修建护岸5496m,小西河山洪沟河道清淤8522m,修建护岸7339m,福山口山洪沟河道清淤9400m.修建护岸3408m。
2.1.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2.1.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及初步设计报批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 (或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3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涞水县水利站,联系人:王常林,联系电话:0312-4535303。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17:30至2023年01月03日18: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3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01月18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涞水县水利局
地 址:保定市涞水县
联 系 人:王常林
电 话:0312-4535303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麓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室
联系人:张会桃
电话:0311-8695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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