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新建规模为3.5万m³/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管及提升泵站、均质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 A/A/O曝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加氯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等,以及采购和安装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合计:22.51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22.51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企业信息中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 (3)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个工作日在《眉山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当日信用评价分数92分及以上截图(截图须包含发布日期);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专职技术人员(4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 3.本次代理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眉天投通[2020]23号文件,按照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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