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独立评估,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寨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灵寿县寨头乡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独立评估。
2.1.1项目地点: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的河北省灵寿县范围内的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
2.1.2项目规模:灵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境内,上水库位于磁河右岸的漆油沟,下水库位于大清河系支流磁河右岸的沙岭沟。电站距北京市、石家庄市、灵寿县直线距离分别为 250km、70km、40km。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主要涉及灵寿县寨头乡女东庄村、漆油沟村、九岭村、女庄村和陈庄镇东村、中村、南沟村。
灵寿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规划装机容量 1400MW,装机 4 台,单机容量 350MW,多年平均发电量 23.42 亿 kW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 10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 369m,工程筹建期 24 个月,准备期6 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 54 个月,完建期 12 个月,工程建设总工期 72 个月。
2.2招标范围:
从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工作效果、效能、效率角度,分别对移民安置生产生活水平恢复、建设征地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实施管理工作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评估结论。
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地域范围:包括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灵寿县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
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对象范围:主要包括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灵寿县涉及的移民群体、移民工作机构、移民项目等。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河北灵寿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竣工验收结束。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甲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评估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至2024年1月5日17时00分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后,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需要在E招冀成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平台提出。
4.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3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以上规定的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PDF格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及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寨头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兆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灵寿县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博雅盛世C区B座1509
联 系 人:薛峰 联 系 人:梁经理
电 话:0311-82592094 电 话:1894261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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