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迅商办楼项目材料委外检测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迅商办楼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经开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吴中经开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桥街道,龙西路以东、长兴街以南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8.82万元。 标段划分: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E3205010304040720004001 | 恒迅商办楼项目材料委外检测 | 恒迅商办楼项目材料委外检测 | 65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01月22日00:00至2024年01月29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2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必须具备项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检测证;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检测范围: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智能工程建筑检测、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化学分析、钢结构检测、空调系统检测、其他相关检测。 四、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五、本项目投标失信行为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dca5a957-ab1e-44fb-8b6f-711d9fcb8dbc 9.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苏州吴中经开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吴中东路133号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李翔宇 | 联 系 人: | 张琴 | ||||||
| 电 话: | 0512-66056065 | 电 话: | 0512-65200462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9560668 | |||||||
| 电 子 邮 件: | 614093511@qq.com | 电 子 邮 件: | hxzbdl@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