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7.2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7.2;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类类似项目业绩。(2)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1人具有招投标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国家政府部门(gov.cn)查询截图、任职资格红头文件、评审表】。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络查询截图(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3)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9319550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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