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随本次补遗重新上传,请以本次补遗为准。
2、原招标公告“计划工期:90日历天”更正为: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条款号1.3.2 条款名称计划工期 编列内容90日历天条款号1.3.2 条款名称计划工期 编列内容30日历天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增加内容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形式及提交时间: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保证保险方式缴纳,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
5、重新上传《项目施工合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补遗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为准。
6、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润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正恒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25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