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3人。2.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20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3.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100分。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35017010@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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