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4012015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4]0104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区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2401-120316-89-01-90285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5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205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594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受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区,建设规模为15942平方米,新建输变配电工区建筑一座,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额1205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中心商务区,塘沽洞庭路东侧 、旭升路以南、滨海文化中心西侧、紫云公园北侧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区设计,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5942平方米,地上7层,最大高度37米, 地下深度6米 , 最大单体跨度8.4米;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内容: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现场服务全过程设计招标。总投资额296.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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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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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2)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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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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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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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给代理 tianjinzhengping@126.com 发邮件,邮件标题及内容注明标段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及电话,以取得获取招标文件细则的邮件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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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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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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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亮(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邮政编码:300010
联系人:张斌
电话:022-25207106
传 真:022-25207106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101
邮政编码:300304
联系人:冯潇
电话:022-24404083
传 真:022-24404127
日期:2024年01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斌
电话:022-25207106传真:022-2520710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