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系统运营高速公路2024年至2028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高系统运营高速公路2024年至2028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川高路函[2024]33号)批准招标,项目发包人为川高公司所辖各项目运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为2024年至2028年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管理的路段,预计至2028年运营里程达4300公里。(详见参考资料。)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川高系统运营高速公路2024年至2028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含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环水保、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等公路养护工程以及政企合作项目(如有)的勘察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包含后续施工招标配合工作)。
具体的单项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根据发包人下达的《委托设计任务通知单》确定。
2.3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 YHSJ 一个标段。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
(1)单项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发包人下达的《委托设计任务单》规定时间内完成。
(2)设计后续服务期限:至单项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投标人应具有: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2)中第①+⑤条或第①+③+④条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上述(2)中第①+⑤条或第①+③+④条资质要求,成员方至少具有上述(2)中第②条中的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3)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设计资质完全一致。(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核查为准)。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承担过3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养护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2)至少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注:
①若1份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同时包含了“主体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两项勘察设计内容,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养护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是指:工作内容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的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1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是指:工作内容至少包含交安设施或监控设施或通信设施或收费设施或供配电设施或照明设施的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③若1份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含有多条营运高速公路,按多个业绩分别认定。
④同1条营运高速公路指同一家营运管理公司管理的同编号的高速公路,若同编号的营运高速公路分属多个营运管理公司,则按多个业绩计算。如G5京昆高速的成雅段和雅西段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则按2条高速公路业绩计。
⑤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方其中一方须具有上述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评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类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为1个牵头人加2个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的资质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项(1)目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第3.1项(2)目中第①+⑤条或第①+③+④条资质要求,成员方至少具有第3.1项(2)目中第②条中的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成员方其中一方须满足本公告第3.2项业绩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的信誉均应满足本公告3.3项所有要求;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2月1日00:00至2024年2月26日10:00,按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在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或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cbgs.scgs.com.cn/)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充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或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cbgs.scgs.com.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4 年2月26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 2024 年2月26日 10 时 30 ,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cbgs.scgs.com.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cbgs.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类似业绩汇总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cbgs.scg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九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蜀道集团川高大厦
邮 编:610400
电 话:028--61556573
联系人:姚女士
网 站:https://cbgs.scgs.com.cn/
招标人: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