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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2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法治文化阵地(简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鳌山法治文化公园提升、“法治+旅游”特色法治旅游线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一、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收费1.5%,100万-500万收费0.8%),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变更为:(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收费1.5%,100万-500万收费0.8%)。二、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采购品目: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3210200001933[2023]00431
3.付款方式: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 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资料 ,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7.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金额的3%留存在采购人处作项目售后服务的保证金,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满,经质保验收无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况,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质保金不计息。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4.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简阳市司法局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27028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中心A座1104号
联系方式:028-866966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86696639
四川中祥德明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2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01号.pdf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