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23,067.6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大清流河域六个镇街老旧破损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及维修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质疑内容回复如下:
质疑1: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新成立的公司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施工许可证按正常流程办理。 质疑2:纵观近2年重庆....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回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二、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4款“21.4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 ”修改为:“21.4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办理竣工结算,修正综合单价按照清单子目综合单价限价*(1-总价报价下浮率+10%)执行;但当按第12.3.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增加超过15%,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 15%的部分,修正综合单价按照清单子目综合单价限价*(1-总价报价下浮率)执行。 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相比高于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 报价下浮率=1-中标报价/最高限价。子项报价计算结果经该公式计算为负数的,不予调整。”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变。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答疑及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