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接装纸-2024年至2026年(招标编号:2023-THXM116)项目,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2-3供货业绩进行修改:
| 原条款 |
|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烟用框架纸供货金额累计每满2000万元(不含税)得0.3分,最高得3分。 说明:(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格式提供统计期内中国境内服务企业单位开具的烟用框架纸业绩证明、对应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采购内容页、合同价格页、合同签署页)、至少一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证明须加盖对应的供货服务企业单位公章或内设采购部门公章。 (2)未按(1)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或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可的业绩不纳入业绩计取。 |
| 修改后条款 |
|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烟用接装纸供货金额累计每满2000万元(不含税)得0.3分,最高得3分。 说明:(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格式提供统计期内中国境内服务企业单位开具的烟用接装纸业绩证明、对应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采购内容页、合同价格页、合同签署页)、至少一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业绩证明须加盖对应的供货服务企业单位公章或内设采购部门公章。 (2)未按(1)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或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可的业绩不纳入业绩计取。 |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