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农田4.2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万亩。新建/整治衬砌渠系130.96km,新建/整治机耕道19.2km,生产道21.77km,土地平整0.4万亩,地力提升4.2万亩;
合计:38.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38.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100分。二、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水利工程或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项目业绩。三、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申请人需在申请资料中报价(按照上述标准下浮比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四、申请人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4名,以上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参与项目人员表,附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五、资料提交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28290278@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合格申请人,通过平均价法选择中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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