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二期项目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7-440103-04-01-984507)》备案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二期项目监理
2.1.2 工程概况:项目二期,总占地面积270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563平方米,主要包括山姆会员店、会议办公厅、商业附楼(A4)及地下停车场,建成后地上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为25260平方米,地下三层,地下建筑面积为75303平方米,地下车位1633个(自持山姆车位1100个),本项目依托山姆会员店的进驻对项目商业进行重塑,打造区域型特色商业中心。(上述数据最终均以施工图所示数据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花地大道南657号。
2.1.4 工程建安费:建安费约为58000万元(包含已完成基坑支护约66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内容为岭南V谷-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二期项目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投资控制 (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工程量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及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2.2.3 监理服务期限:
从监理人收到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工程办妥竣工结算且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本工程的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452155.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登记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4.4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5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中。(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01月05日15时00分至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9时45分至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59482
地址:广州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荔湾区花地大道南657号
联 系 人:管工 电 话:020-813594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20-6634102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20-81561896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招 标 人: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01月0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监督机构及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
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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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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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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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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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原市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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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市创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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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灵智自控(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
6 |
广州光华幕墙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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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