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关产品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及组织。 3.2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检测体系认证齐全;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3.4履约信用要求: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材料供应使用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 3.5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6 投标人须自行联系项目,查勘施工现场,提供可行的运输方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配送能力要求:报价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松下村30km范围内具备7天的仓储库存和24小时全天候应急发货售后服务能力,需出示证明文件。 3.10资金能力要求:报价人具备全额垫资3个月以上的资金能力。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月 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包件,标书费递交至招标机构指定账户,标书费递交时间截止于2024年1月15日10时00分,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为招标编号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款。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汇款单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700820104001737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国税登记证号:91420102180111380F 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YGS2024-01-001 标书费500元整,标书费售后不退字样,并应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招标联系人邮箱(邮箱号:2630151509@qq.com)。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笔汇至如下招标机构指定账户: 户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228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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