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阳区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廊广发改【2023】7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4个村街巷道硬化23000平方米,其中马家务村9391.81平方米、小海子村5084.09平方米、西华营村4833.67平方米、石槽村3690.43平方米。增设路灯50盏。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马家务村;万庄镇西华营村、石槽村;北旺镇小海子村。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2月5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合同估算价:6415932.24(大写:陆佰肆拾壹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贰角肆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招标项目投标。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标注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 月9日09:00 至2024 年1月15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 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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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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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西昌路金昭大厦 A 座廊坊市广阳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 1-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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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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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松 |
联系人: |
王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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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6-2762290 |
电话: |
0316-555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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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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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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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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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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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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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