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某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92-236CJMJ30077、2024-JHNGKG-F1001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2.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投资约900万元,招标预算约108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对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专业化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策划、范围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保密管理、廉政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协调推进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工作,负责或协助开展现场管理,开展竣工验收移交、协助归档工程资料和项目后评价等工作,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检查,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具体委托范围由招标人按实际具体任务分配委托及合同约定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及后续工作完成(如上级单位有最新规定的,招标人可提前终止服务)。
2.6质量要求:各专业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认真、全面履行服务承诺,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并符合国家、军队各专业、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所管理的工程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结果查询截图。
3.5投标人须为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若为军队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营业执照。
3.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格)条件:
(1)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造价: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具有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7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2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20年12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承诺书。
3.9投标人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且承担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等人员要求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一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以上各项资质除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专业要求人员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拟派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登记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具体流程操作见平台“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网上注册及购标操作相关疑问可致电客服电话:020-66341904、020-61857650,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本项目不需要购买CA数字证书)。
5.2发售时间: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7时00分期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7)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定)。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当天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判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6层1601开标室;
递交时间:2024年1月3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6层1601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ebidding.com/)媒介上发布。上述时间和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叶小姐、谭小姐
办公电话:0750-3808281、6188780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6层1601
9.2建设单位招标人:罗助理
电话:18666635956
9.3建设单位采购监管部门:范助理(受理投诉)
电话:18138079402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gd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