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路至石岗变电站电缆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114-18-01-38054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公益路至石岗变电站电缆隧道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公益路至石岗变电站电缆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公益路至石岗变电站电缆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场地周边为现状村道、村庄及农村用地,起点位于公益路既有A1电缆井,终点位于石岗变电站,全长约317米,现状地面为绝对高程17.5m至30.44m的山地。本工程采用顶管法+明挖法施工(采用1.2m内径壁厚0.12m护管,断面面积约为1.63平方米),其中顶管段长218m,明挖段长99m,共设110KV电缆一根,10KV电缆一根。10kV和110kV电缆均采用内径1200mm砼管作为护管。顶管段穿越山体后,两根电缆需拖拉穿过内径1.2m砼护管,明挖段电缆管采用混凝土包封后回填土回填至现状地面标高。工作井基坑深约5.64m,接收并基坑深约8.12m,明挖段基坑深约1.365m~6.445m。 |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 (1)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竣工图审核、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等。 |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22.1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A、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 注: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并在有效期内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一条内容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A、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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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①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如上述材料无法反映项目规模信息,需提供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该项目履约证明。业绩确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牵头方(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方(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2日 10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1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69701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覃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62291-8722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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