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韵小区(中区)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海韵小区(中区)项目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3〕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招标核准2023-38 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海韵小区(中区)电力配套工程;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4959.11平方米(约为52.44亩),总建筑面积为107336.3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0077.4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7258.9平方米;
2.1.3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以南、海丰大道以西。
2.1.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 合格 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 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 35号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电力外网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至2024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一律通过“E招冀成”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E 招冀成投标系统。
4.3 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4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www.hebca.com/cezjc.html 。
4.5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及清单0元。
4.7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注:未下载正式文件及附件等全部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异议处理人及联系人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城5号门市三楼
邮 编:061000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曹女士
电 话:0317-5636883
招标代理: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邮 编:061000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郝亮
电 话:0317-3023738 17731723302
邮 箱:hbgyzb@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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