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4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国土公开出让〔2024〕005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平南县大鹏镇景华村地段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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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来源 |
规划出让总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出让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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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N2024-006 |
平南县大鹏镇景华村地段 |
桂政土批函(8)〔2023〕21号 |
8614.04 |
商业 用地 |
40年 |
拍卖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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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N2024-007 |
平南县大鹏镇景华村地段 |
桂政土批函(8)〔2023〕21号 |
10828.00 |
商业 用地 |
40年 |
拍卖 |
490 |
|
3 |
PN2024-008 |
平南县大鹏镇高坪村地段 |
桂政土批函(8)〔2023〕21号 |
37062.00 |
商业 用地 |
40年 |
拍卖 |
1700 |
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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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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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24-006 |
8614.04 |
商业 用地 |
40年 |
>1.0~≤2.0 |
≤35.00% |
≥5% |
地上建筑控制高度:27.0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9.00米。且满足相邻建筑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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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24-007 |
10828.00 |
商业 用地 |
40年 |
>1.0~≤5.0 |
≤45.00% |
≥5.00% |
地上建筑控制高度:80.0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9.00米。且满足相邻建筑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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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2024-008 |
37062.00 |
商业 用地 |
40年 |
>1.0~≤5.0 |
≤45.00% |
≥5.00% |
地上建筑控制高度:80.0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9.00米。且满足相邻建筑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
其他规划条件按规划意见书执行。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平南县土地供应价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起始价、保证金、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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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收取出让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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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N2024-006 |
390 |
195 |
5 |
成交价款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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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N2024-007 |
490 |
245 |
5 |
成交价款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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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N2024-008 |
1700 |
850 |
5 |
成交价款的100% |
六、成交方式
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报名相关模板,可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具体流程: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交易信息→平南县→土地使用(采矿)权出让→交易公告→该地块拍卖出让公告→附件(竞买须知、地块信息及竞买报名资料)。
(三)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7日17时00分,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7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即转为定金。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契税、办证费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7日。
(二)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2月8日10时30分。
(三)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交易厅3(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
(四)银行账户:
报名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7712010111979467
行 号:402624400014
(五)咨询电话:
1.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0775-7867280
2.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0775-7827525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