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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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9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0,309,2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凤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补遗01号
1、以“补遗01号”上传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为准。 2、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的“其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更改为:“其他: 1、设计: 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施工: 采用总价+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招标文牛规定的内容 、项目现场情况、以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能力,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中列明的限价(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清单)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合同价款包含 EPC 总承包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风险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进行报价的子目,视为包含在其他已报价的子目价格中。”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02月03日17时00分。
(清单详见附件)
招标人: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弘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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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