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设计单位业绩中“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协议书和业主证明。项目业绩时间以业主出具的证明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变更为“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2、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人员中“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变更为“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3、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中“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并提供该人员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中的“人员信息”网页截图(截图中,证件无过期)。”。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仔细核对,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南充市嘉陵区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 编辑:ggzy.gov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