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既有处理厂1座,提升处理能力至450立方米/天;新建主管网约3.5公里、支管网13公里。;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来,申请人至少代理3个及以上市政类招标代理业绩,且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的50%,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及所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挂网截图。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截止缴纳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上个月或上上个月)。4、其他要求:(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诚信分值为100分截图(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比选申请人应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准备比选资料,要求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比选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14641655@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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