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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02-0600
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2311-440113-04-01-67236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数字化新工厂建设项目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智汇区二期北侧。

2.3 工程范围:伴随自主品牌快速发展,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面临生产场地不足、发展受限的情况下拟购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智汇区二期北侧约124亩土地,建设研发楼、冲焊联合车间及配套的生产辅助用房、公用站房等相关设施,调整现有生产布局,同时新增冲压设备、焊接生产线。计划统一规划,分两期建设,设备根据主机厂发展规划分期投入,本项目为一期项目。

一期建设功能分配表

序号

建设功能

用途要求

规划建设规模

1

冲焊联合车间(一期)

冲压、焊接生产车间及配套仓库(2层局部1层)

规划建筑面积约43000m2(可根据工艺要求设计)

2

研发楼

研发办公、员工食堂(4层)

规划建筑面积约6000m2

3

配套辅助用房

生产、生活配套用房(按需)

规划建筑面积约5000m2(可按需设计)

总建筑面积: 约50000平方米。本项目用地面积:87948.72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82967.88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980.84平方米。

工程计划施工日期为2024年06月,竣工日期为2025年03月。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6 招标内容:

2.6.1 设计范围:

1)包括项目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工作(含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动力、IT、绿建、节能、基坑支护、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以及厂区的海绵、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厂区管网、厂区照明、光伏等配套设施的设计);

2)协助报建报批等相关配合工作;

提供现场配合服务;

4)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

2.6.2 设计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设计内容

1

冲焊联合车间(一期)

厂房建设满足一期项目整体需求以及生产设备需求,设计内容包括工艺布置、物流规划、建筑、结构(设备基础及基坑支护)、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动力、电气、消防、天然气、冷却循环水、压缩空气、IT、光伏及总图设计、车间内外及车间之间物流路线设计,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2

研发楼

研发楼建设满足研发、办公、员工食堂、员工活动室需求,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基础)、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动力、电气、消防、天然气、冷却循环水、压缩空气、IT、光伏及总图设计

3

辅助用房

辅助用房建设满足生产、办公需求,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基础)、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动力、电气、消防、天然气、冷却循环水、压缩空气、IT、光伏及总图设计, 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4

厂区道路(一期)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总图,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5

厂区管线(一期)

给水、排水、雨水、电力电缆、照明、总图,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6

停车场及绿化(一期)

建筑、结构、给排水、照明、总图、光伏,设计时需与二期总体考虑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需求书、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2.7 设计服务期限:

2.7.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7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及图纸(包括根据广州市修详通软件绘制的符合申报递交要求的电子文件)、管网综合说明和附图;主要建筑物的基础施工图应在(方案设计批准后)40天内交付。剩余设计施工图在(方案设计批准后)45天内交付。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9 项目代码:2311-440113-04-01-672366。

2.10 前期服务机构

2.10.1 机构名称:无。

2.10.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以上四项满足其一即可)。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确认工作,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各专业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3.8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22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45分至2024年2月26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2楼10号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5.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11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室 )。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7.现场考察

7.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2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费用

8.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万元。

8.2 设计费用

8.2.1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

9.其他事项

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4 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彬

电 话:020-83970311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荷一路2号

9.6 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番禺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番禺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9.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9.8 关于异议及投诉: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9.9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9.10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9.11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广州广汽荻原模具冲压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1434、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荷一路2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970311

11.1.4 传真号码: /

11.1.5 电子邮箱:wangwenbin@gzgaog.com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45、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三部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66341910、15817037569

11.2.4传真号码 : /

11.2.5电子邮箱:183243895@qq.com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05

11.3.4 传真号码: 020-22871905

11.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11.4.4 传真号码:020-84892221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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