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市庄路厂区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行审投资审[2023]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市庄路厂区;
建设规模:市庄路厂区占地约88亩,总建筑面积约69388㎡,其中包含研发中心、高标准车间、综合仓库、辅助楼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建设地点:赵县经济开发区市庄路地块;
工期:1年;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研发中心、综合仓库、辅助楼;二标段:高标准车间;三标段:配套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单位需为小微企业、投标单位为大中型企业的,中标后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40%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一标段、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及未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此项以开标当天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为准,如有投标企业出现在黑名单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时按标段顺序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以下简称“E招冀成”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分别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及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缺一不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赵县308国道赵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白佳
电话:0311847571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尊鸿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92号世纪公馆
联系人:李然然
联系电话:0311-80759685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