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起于太行路路口,向东经过聚秀路、德成路、涞阳路、泰安路、朝阳至向阳路路口设计长度为4243.845米。改造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配套服务设施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建设地点: 涞水县冲之大街;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开标时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暗标部分)的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万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马召 |
联系人: | 尹伟玮 |
| 电话: |
0312-4899810 |
电话: | 0312-3018312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