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73,000.7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差异化保证金减免后金额人民币30000元; 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费率的 60% 计取,计29207元; 4.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变更为:付款进度及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5.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项,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同类工程界定中,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376万元及以上的供热工程变更为:单项合同额在376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
| 递交时间 |
G1306842400062001高碑店市市政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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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