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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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C2024(SD)XZ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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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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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
2024年02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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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
一、答疑内容
1、问: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关于贵中心于2024年2月8日公开招标的“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按招标文件中备注所解释的“②全过程造价咨询应包括概算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变更造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或决算)编制或审核等三项(或以上)造价咨询工作。”是否理解为在同一个项目和同一个合同中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只要含有上述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其中三项(或以上)内容就认定为“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答: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5页-第106页的“附表四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作出修改,修改后的格式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形式发出,详见附件1。
2.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4页“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声明函”删除,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对应内容。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附表四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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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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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46 号华辉大厦2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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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工 |
联系人: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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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22836885 |
联系方式:0757-82556401-605、15017744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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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9日 |
2024年02月19日 |
附件1:附表四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附表四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表4-1近年造价咨询业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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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投资(万元) |
签订(或委托) 时间 |
承担的造价咨询工作类型 (请在对应类型□中打“√”) |
项目特征简述 |
检索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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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 |
施工图预算 |
清单预算 |
招标控制价 |
工程变更造价 |
工程结算 |
工程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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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可自行拓展上述表格。
表4-2 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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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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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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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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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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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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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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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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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或委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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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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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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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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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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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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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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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相应项目业绩的委托人(或造价主管部门)出具的能体现相应业绩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