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答疑二
1、提问:招标文件正文第6页项目建设规模中主要工程量描述为“第二年有机肥改良(15T有机肥施用含抛洒)面积139.2308 hm2;第三年有机肥改良(15T有机肥施用含抛洒)面积139.2308 hm2。”与清单中,“一期项目编码AB007,10T有机肥施用含抛洒(第二年);项目编码AB008,项目名称10T有机肥施用含抛洒(第三年)。二期项目编码AB007,10T有机肥施用含抛洒(第二年);项目编码AB008,项目名称10T有机肥施用含抛洒(第三年)。”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疑:以清单为准
招 标 人:大庆市地原生态修复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8号B座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0459- 6751030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规划建筑研究院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459-4608269
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