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投盘江#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000645-24ZB0077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柏果镇洒基云中居委会云峰路126号
招标人: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为2×300MW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1机组于2013年7月投产发电,#2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发电。#1、#2机组均采用全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其中#1机组安装有水媒式烟气换热系统MGGH,#2机组安装有回转式烟气换热器GGH。BMCR工况下,当FGD进口原烟气温度在大于或等于设计温度时,烟囱入口烟气温度保证≥80℃。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黔府办函〔2021〕42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计划于2024年、2025年开展#1、#2机组脱硫协同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实现提#1、2机组SO2排放浓度和粉尘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的目标。
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0077/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02-29 17: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03-07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50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3-2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0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本项目服务期与#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建设工期保持同步,建设工程采取分步施工,分步竣工的方式。(1)公用系统新增石灰石磨制系统工程计划于2024年3月实施;(2)#1机组脱硫协同除尘改造计划在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之间实施,改造完成、机组启动后14天内完成168小时试运,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性能考核试验和烟气验收监测等工作;(3)#2机组脱硫协同除尘改造、#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2脱硫变增容和脱硫备用电源改造和#2机组脱硫GGH改造计划在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之间实施,改造完成、机组启动后14天内完成168小时试运,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性能考核试验和烟气验收监测等工作。
招标范围:
#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2机组脱硫协同除尘超低排放改造,#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1、#2机组脱硫公用系统改造,#2脱硫变增容和脱硫备用电源改造,#2脱硫GGH改造)工程的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改造项目的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审查、设备材料监理、施工前准备、原设备设施的拆除、土建安装施工全过程、系统调试、整套试运、技术档案验收、性能验收试验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监理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质量保证等监理服务。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火力发电厂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机容量的,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近5年(2019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火力发电厂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近5年(2019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火力发电厂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振平
联系电话:
18504800108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洒基云中居委会云峰路126号
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经理
座机:
010-83325311
手机号码:
15332180500
电子邮箱:
zhangxu@sdic.com.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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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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