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康复中心,新建住院楼,改扩建消毒、供应用房,新建配电间、消防控制室,新建污物暂存间,新建连廊,地下停车库,信息化系统建设,医疗设备配置以及总平工程,其他新建项目(包括:新建中医院住院大楼)。;
合计:20.55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20.55;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比选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不少于2个房屋建筑类代理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类代理项目业绩,项目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以中选(标)通知书金额为准。3.拟任本项目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要求:3人,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受聘于申请人单位,提供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4.项目业绩需提供网上查询中选(标)候选人公示截图。5.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6.中选(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标)候选人或中选(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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