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89,388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停车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名称)施工停车及充电桩建设标段”的质疑回复-01号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于2024-03-08日收到关于本项目质疑函,先针对质疑函内容作如下回复: 质疑1回复: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对任何人就任何产品的产地专利商标名称等提出任何要求,仅仅是要求投标人明确其响应产品的部分资料,目的是用来验收之用。 质疑2回复:本工程设备占比较多,故本项目工程部分“质保期”意为“保修期”,保修期(最低要求为2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一般为2年,特殊为5年。本工程满足最低2年要求,经查询相关文件,对设备类保修期没有明文规定,为了本项目购买到更好的产品,设备类保修期满足最低2年要求,延长保修期作为加分项,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设定。 质疑3回复:同上所述经查询相关文件,对设备类责任保险没有明文规定,为后期充电桩使用安全考虑,如不进行约定将无人承担充电时发生的损失。 质疑4、5、6、7回复:以上内容不作修改,将不会存在质疑所提问题。
综上,本次质疑事项不成立,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及其他事项均不改变。 招标人: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编辑:ggzy.gov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