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占地 57.6 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约 17.6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27955.71 平方米,包括新建、改建总仓容 7.44 万吨的标准化仓房,新建 1000吨粮油罐,以及烘干车间、机械器材库、汽车接发站、工作塔、粮库信息 化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设施采购等,按照竹发改审〔2022〕165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80%。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80%。3.本项目拟配备5人,其中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至少有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注: (1)以上所有人员均需要提供资格和职称证明材料;(2)以上所有人员均需为申请人本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3) 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人员信息查询截图。4.申请人须提供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信息系统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或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均需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参考。5.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31641613@qq.com,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都将视作无效报名材料,定标方式为招标人自主确定中选人。6.本公告代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投资总额为计费基础,参照国家计委价〔2002〕1980号文件费标准下浮20%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7.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记证截图)。8.严禁使用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终止本项目比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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