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CZB240303
招标人:邢台市雄商高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程名称: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雄商高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雄商高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邢台市清河县、南宫市及临西县。
2.1.2建设规模:对清河县坝营镇、清河县葛仙庄镇、清河县王官庄镇、南宫市段、临西县段范围内涉及拆迁的雄商高铁项目(邢台段)房屋、地上附着物进行拆除和垃圾外运,使地块达到自然平整的条件。
2.1.3计划工期:一至五标段:具备施工条件后按招标人要求30日历天内完工。
2.1.4质量标准:一至五标段: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清河县坝营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为清河县葛仙庄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三标段为清河县王官庄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四标段为南宫市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五标段为临西县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五标段: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3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18日00点00分 至 2024年3月22日23点59(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河北CA后,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上传至e招冀成平台,并及时同代理机构联系,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邢台市雄商高铁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邢台市襄都区
联系人:赵家欣
电话: 0319-3210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久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红星美凯龙商务综合体B座22层
联 系 人:闫立瑞
电 话:0319-319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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