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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川东北现代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基地项目智慧仓储物流中心、城市加工物流中心及低温食品展销物流中心--制冷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XHTGZ-2024-01
二、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二章第28条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XX元给采购代理机构。
更正为:(货物)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本项目采购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 照“100万元以下×1.5%(费率)、100-500万元×1.1%(费率)、500-1000万元×0.8%(费率)、1000-5000万元×0.5%(费率)、5000万元-1亿元×0.25%(费率)、1-5亿元×0.05%(费率)”的标准计取。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时间:2024年03月18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