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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我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发布的《成都市春熙路西段、金牛区金科南路、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宜宾市酒圣路等39处国有房屋有偿使用权拍卖公告》,其中对标的7“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一巷22号、新鸿南路77号8栋2单元”做如下澄清说明:
新鸿南一巷22号包括内部宾馆、内部办公楼、及一楼11间底商(新鸿南一巷18、14、12-10、38、36、34、32、30、28、26、成华大道新鸿路98号),不包括南楼一楼缝纫店、南楼二楼餐馆、北楼蓝色火焰酒吧、北楼604、605、606。
新鸿南路77号8栋2单元,共6层12户,参与本次拍卖会的有其中7户(1-1、2-1、2-2、4-1、4-2、5-2、6-1)。不包括已出租的5户(1-2、3-1、3-2、5-1、6-2)。
特此公告。
四川中成信蓉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澄清公告.pdf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