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河北雄安公司采购保安服务项目已由河北省烟草公司河北雄安公司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河北雄安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河 北雄安公司采购保安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河北雄安公司机关及三个直属单位(安新、雄县、容城分公司)所在地。
2.3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最高限价:1357700元。
2.6招标范围:河北省烟草公司河北雄安公司机关及安新、雄县、容城分公司保安服务的供应。
2.7服务周期:1年(12个月)。
2.8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1.2具备相关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时检索条件为:投标人名称+行贿;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共两张截图。以上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现场查询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2.2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北省烟草公司河北雄安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股东、高管及管理企业情况,并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核实,并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现场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5-30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1-2-3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