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坡改梯61.67hm²(其中土坎坡改梯 45.07hm²、石坎坡改梯16.60hm²),实施水保林170.58hm²,封育治理2228.50hm²,保土耕作539.32hm²,新建3.0m 宽作业道4.035km,整治 3.0m 宽作业道0.411km,新建2.0m 宽作业道2.693km,新建排水沟 1.918km(其中新建0.3x0.4m 渠道1.574km,新建0.6x0.8m 渠道0.219km,新建 0.8x1.0m渠道0.125km),新建截 水沟 6.170km(其中新建0.3x0.4m 渠道6.170km),整治排水沟0.386km(其中整治0.3x0.4m 渠道0.194km,整治0.8x1.0m 渠道0.192km),新建200m3蓄水池5口,新建沉沙池38 口,整治塘堰 10 座,新建涵管 23 处。;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本项目估算金额为1497.53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申请单位资格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5个“水利工程 ”分类项目业绩。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本项目拟配备4人,(1)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以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个 “水利工程”分类项目招标代理个人业绩;(2)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注:1、以上人员须满足《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DBJ51/T040-2021)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查询截图及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要求:不良记录的认定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机制的通知》第十二条执行。3、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475248157 @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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