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溪河越溪镇、小河镇河段新建截污导流工程、生态河道、人工湿地、水生生态修复等工程。;
合计:11.05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1.05;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需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1人具备工程招投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信息网络在线打印件、带二维码证书);以上人员证书取得时间不低于6个月,提供以上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请各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所有要求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4861885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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