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初雨控制工程监理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14条街道的雨水主管道 13710m、排水管道 1223m,管道管径为 DN450mm-DN2000mm;建设雨水方沟尺寸采用宽 4000mm×高 2000mm 和宽 4000mm×高 2200mm 两种规格;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三、四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注册证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1-6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允许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在已评审过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续标段评审中不再推荐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09:00:00至 2024-04-1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25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月25日10时 00 分, 地点为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5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pd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晟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山县 | 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盖佳恒 | 联系人: | 左小柳 |
| 电话: | 0311-82935296 | 电话: | 0311-82822228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