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第三方审价(征地拆迁)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铁机综合[2022]7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遂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50%,招标人为绵遂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遂宁市境内
2.2项目建设概况: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项目正线自绵阳南站起,出站后线路折向东南,循涪江西侧南下,经芦溪镇至三台县西侧舒家沟设三台站,尔后线路继续向南,跨凯江、成巴高速后至射洪市西侧檬子店设射洪站,出站后线路继续沿涪江南下,先后跨越G42沪蓉高速、S40遂洪高速,于遂宁高新区樟树堰村设遂宁高新站。新建正线长度136.212km,正线桥梁152座74.430km,正线隧道62座32.441km,正线桥隧总长106.871km,正线桥隧比例78.46%。新建车站4座,利用在建遂宁站(高速场)1座,利用既有绵阳站1座。新建联络线17.341公里、新建动走线0.561公里、改建既有线长度(折双)1.601公里。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4.6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30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等执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3.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核征地拆迁数量,数量包括红线内征地数量,地面、地下建(构)筑物数量,红线外安全环保、改沟改渠、边角夹心地等以及由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纳入征拆补偿范围的数量,以上数量以相关纪要文件及五方签认为依据,过程中第三方应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参与征地、拆迁数量鉴证。
(2)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区县普适文件的标准,开展合规性审查,费用包含包括红线内征地,及其地面、地下建(构)筑物,以及由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纳入征拆补偿范围的费用。
(3)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审价: 审核施工方案中经济部分是否合理、计价数量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及取费是否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招标人上级集团的管理制度、规章、办法、文件等要求,并出具正式审价报告。
(4)临时用地审价:审核临时用地租用产生的补偿及相关费用是否依法合规,并出具正式审价报告。
(5)企事业单位等特殊事项咨询:对征迁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及政策问题等提供咨询意见,对企业及厂房搬迁、城市房屋拆迁等采用评估办法进行补偿的项目,审核预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评估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取费计算是否合理。
(6)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审核工作:通过审核验工计价的完成数量是否真实有效、支付单价、费用的依法合规、验工计价程序的合法有效等满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招标人上级集团的管理制度、规章、办法、文件等要求,满足国家审计、财政该投资评审要求。
(7)审核所有土地、青苗、建(构)筑物及其他补偿的协议(合同)书与“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收(付)款凭证是否金额、数据一致,协助地方政府将审核后结果纳入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编制。
(8)总体要求:
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征地拆迁数量核实、参加征地拆迁相关会议、审核验工计价、配合招标人完成五方签认工作;审核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合同)涉及的费用,通过对支付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出具正式审价报告,开展征地拆迁阶段性梳理及概算清理文件并出具正式报告等,报告要求依据充分、合法、条理清晰,数量及费用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须有执行政策实际情况和概算指标对照分析,满足验工计价、概算阶段调整和概算清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文件要求。
出具阶段性清理审核报告,原则上每年出具费用清理报告存档(含电子版一份)。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另有相关审核或审价要求的,由第三方审价单位继续完成,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确保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具体节点,由招标人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MSNZDSJ-1。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事业单位法人不作财务状况具体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业绩。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4)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
(7)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4日00时00分至 2024年4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