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本次竞买出让须知的规定支付成交土地价款。
2.其违约责任请详见本次竞买须知。
0评论2024-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