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甘孜县科技文化艺术中心面积 4447.59 平方米,设备用房 878.3 平方米,并完善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合计:13.11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3.11;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2人具有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3.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按照中标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请各投标单位将人员证书材料传于此邮箱号:1556909187@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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