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民族中学校门及门卫室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63020240003YB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江县民族中学校门及门卫室建设项目 |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513009 |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7日10:30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10:302第二节 商务要求、五、其他要求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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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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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贵州台江农文旅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台江县 |
项目联系人:向海滔 |
联系方式:1810855266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开大道畅达国际广场12幢2单元4-2号 |
联系人:龙小平 |
联系方式:0855-8684899 |
2 | 第二节 商务要求、五、其他要求 | 1、技术负责人:具备具有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出具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职称证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安全员应岀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岀具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为投标供应商单位人员,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供应商须本着对采购人及项目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环节的施工任务。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把好质量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以总价报价承包的方式,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内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外不作调整;如果中标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招标书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各投标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要求中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方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完善、计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关于设计要求中明确做法或明确材料标准的说明及要求,不再计入项目变更。 7、采购清单表中未能详细说明或未说明到的部分,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结合本项目特点,以满足采购人采购建设需求。8、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 (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过程以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安全事故 (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工程质量等)全由供应商承担。10、维护服务收费标准: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和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全部维修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负责。1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中标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等)不得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 28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5 天。如有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1‰罚款。 1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中标后,中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需交由采购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岗位证原件需交由采购人核验。1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除采购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中标人工期延误,延误工期在5天内的,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按5000元/天的支付误期违约金;若延误工期超过5天,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天的误期违约金。
| 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出具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职称证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安全员应岀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岀具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为投标供应商单位人员,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供应商须本着对采购人及项目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环节的施工任务。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把好质量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5、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以总价报价承包的方式,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内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外不作调整;如果中标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招标书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各投标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要求中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方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完善、计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关于设计要求中明确做法或明确材料标准的说明及要求,不再计入项目变更。 7、采购清单表中未能详细说明或未说明到的部分,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结合本项目特点,以满足采购人采购建设需求。 8、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 (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过程以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安全事故 (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工程质量等)全由供应商承担。 10、维护服务收费标准: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和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全部维修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1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中标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 28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5 天。如有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1‰罚款。 1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中标后,中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需交由采购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原件需交由采购人核验。 1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除采购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中标人工期延误,延误工期在5天内的,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按5000元/天的支付误期违约金;若延误工期超过5天,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天的误期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