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17.23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17.23;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一)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并至少完成3个房屋建筑类似分类项目业绩;(二)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2人具有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附职称证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若不能提供此截图,则需附任职资格文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以上资料传于此邮箱号:9726076@qq.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的各项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费率计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金额,并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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