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较大的作废标处理;.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4、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 1113914297@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5、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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