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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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司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编制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80% /20%,招标人为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WEME-2406SC-F0012.2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编制服务项目2.3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巴底镇。2.4 建设规模:四川长河坝水光互补(丹巴)光伏发电项目装机总规模 150万千瓦,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境内,涉及乡镇主要为丹东镇和巴底镇。场址共包含 7个小地块,其中一期工程装机 50万千瓦,设计采用巴底镇2-2#、2-3#和 2-4#地块部分区域。二期工程装机规模 100万千瓦,设计采用丹东镇 1-1#、1-4#、1-5#、和巴底镇 2-1#、2-4#剩余区域。涉及全部地块规划占地面积约 58km²,场址内可利用面积约 51km²,一期工程涉及地块规划面积约 26km²,场内可占用面积 23 km²。场地区域主要为山顶平台,海拔高程范围为 3270~4850m,平均海拔约 4500m。地势较起伏,以南坡为主,地形坡度 5~25°,场址用地类型主要为天然牧草地。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6 招标范围:1.实施准备:负责完成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所需的现场踏勘作业、资料收集、信息征询等工作。2.报告编制: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编制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
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3.专家审查: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送审稿形成后,协助招标人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4.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完善大渡河长河坝水光互补项目丹巴光伏电站一期工程接入系统报告、消纳分析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5.协助招标人向主管部门报送报批稿,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6.具体内容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及第六章相关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近三年(2021年-2023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企业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项目和热电厂1-4#背压机组改造项目不锈钢管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8日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国际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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